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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使用的產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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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使用的產品包括哪些?

註冊商標使用的產品包括哪些?

我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國家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商標法》第六條所稱國家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因此,對於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商品,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目前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是菸草類商品。

《菸草專賣法》規定:“捲菸、雪茄煙和有包裝的菸絲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菸草製品。”

捲菸、雪茄煙和有包裝的菸絲,應當使用註冊商標;申請註冊商標,應當持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生產檔案,依法申請註冊。

二、企業如何正確使用註冊商標

商標的價值在於商標的使用。企業對其註冊商標的正確使用,既是該商標受法律保護的需要,也是有效實施商標戰略的保障,如果不適當地使用就可能給自己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企業正確使用註冊商標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企業應將註冊商標置於顯著位置

先不妨看以下一個案例:某面粉廠生產的雞蛋掛麵暢銷東北三省,包裝上的醒目位置印有一隻大母雞和一個大雞蛋,註冊商標“蓬仙”卻“躲”在一個很不起眼的地方。很多消費者購買該掛麵時只認識這個雞蛋掛麵的包裝裝潢。後來,廠家發現市場上的雞蛋掛麵都使用與該廠一樣的包裝裝潢。由於廠家的該包裝裝潢不受商標法保護,該廠的雞蛋掛麵市場被同行競爭佔據了大部分。

像某面粉廠這種把商標置於不顯眼的位置,而把商品裝潢甚至商品名稱弄得特別顯著,以致商標形同虛設,競爭對手乘機以相同或近似的包裝、裝潢、名稱仿冒其商品,從而使廠家受到巨大損失的例子還有很多。如有的酒業公司將酒的商標置於酒瓶的脖子上,或者放在瓶貼很不起眼的地方。這種做法的直接後果是難以通過商標樹立產品或服務形象,難以吸引消費者和使用者。企業在使用自己註冊商標時,應將商標置於顯著、突出、核心位置,使其醒目突出,使其具有很強的視覺衝擊力,使消費者在琳琅滿目的商品世界很快能夠看中自己的商標,而不能本末倒置,重點渲染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特別是應處理好商標使用、商品包裝、裝潢的關係,在商品包裝和裝潢設計中,應當以商標為中心,將商標設計置於顯著位置,同時將商標與商品名稱統一起來。這樣才能使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對商標產生非常深刻的印象。在這方面,國外一些企業的做法值得借鑑。

三、商標侵權刑事處罰

現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到第二百一十五條都規定了侵犯商標權的刑罰,具體如下:

(一)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選擇商品或服務進行商標註冊有兩個原因。 首先,商標的使用需要與特定的商品或服務相結合,才能實現商標的基本功能和價值。因此,商標與商品密不可分。其次,我們生產生活所涉及的行業差異很大。一般情況下,商標可以起到區分不同行業商品來源的作用,不會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