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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展登記後還可以繼續使用商標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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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續展登記後還可以繼續使用商標多少年?

續展登記後還可以繼續使用商標多少年?

續展登記後還可以繼續使用商標10年,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應注意什麼

1、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三、商標未續展被搶注了怎麼辦?

1.註冊商標續展的申請

(1)續展申請的時限

《商標法》第38條第1款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專注冊商標。”本款對續展註冊的申請期和寬展期做出了規定。

(2)續展申請的書件

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一份,註冊商標的商標圖樣五份,《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商標註冊證》原件),並交納續展註冊的費用。如果註冊人是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則應按規定再交納續展遲延費。

2.註冊商標續展申請的審查

商標局收到商標續展註冊申請以後,原則上不進行實質審查,而只是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的手續是否齊備,商標名稱及圖形、使用商標的商品、註冊人的名義和地址是否發生變化等情況進行審查。商標局經過審查以後,認為符合規定的,即予以核准,書面通知註冊人併發給《商標續展註冊核准證明》,並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標註冊證》時,應連同相應證明一起使用。如果認為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則不準其續展,並以書面形式駁回商標續展註冊申請,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還可以申請複審;對複審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續展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註冊商標經過核准續展註冊以後,稱為續展註冊商標。《商標法》第38條第2款規定:“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限為10年”,再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7條第2款的規定,“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如一商標於1995年7月1日註冊,2005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屆滿,經過續展註冊,自2005年7月1日起繼續有效,並至2015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屆滿。

商標註冊滿十年之後,是可以選擇性的辦理續展手續的。根據商標註冊法的規定,若是在商標有效期屆滿的半年浮動期間內,之前的商標註冊者,向之前的商標註冊機構,提出了商標續展的請求,此時只要續展請求被通過,那麼該商標就會由於續展手續的辦理而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