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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商標罪怎麼定義的

商標 閱讀(1.51W)

我們都知道商標對於一個公司或者一個產品來說是很重要的,商標可以說是代表著這個公司的門面,有很多人都是根據商標來對該公司的產品進行購買的,所以國家才會對商標進行註冊,以此來保護該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有人冒用了你們公司的商標的話,那麼他就對你們公司造成了侵權行為,該公司可以依法對其進行相應的法律追究,一般都會對其進行5000到10000元之間的罰款。那麼哪些行為會構成侵犯別人的商標專用權呢?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行為:

冒用商標罪怎麼定義的

1、沒有經過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的同意,直接在與註冊申請人在同一款產品上使用和他的商標相同的商標。

2、沒有經過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的同意,直接在與註冊申請人在同一款產品上使用和他的商標相似的商標或者與註冊申請人的產品相似的產品上使用相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購買錯誤。

3、雖然你沒有對其進行冒用,但是你在對其冒用別人商標的產品進行售賣。

4、直接偽造或者製造別人已經在國家商標局註冊過的商標,或者間接售賣偽造、製造他人已經在國家商標局註冊過的商標。

5、沒有經過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該產品的商標進行更換,並且將更換商標後的產品進行售賣。

6、雖然沒有進行冒用他人商標,但是在別人冒用他人的商標專用權時,你為別人提供了一定的條件,幫助別人冒用他人商標的。

7、雖然沒有對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進行冒用,但是對他的商標專用權造成了其他的損傷。

以上就是關於冒用他人合法的商標專用權的大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