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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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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商標侵權

怎麼認定商標侵權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認定商標侵權行為,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1、遵循保護註冊商標的原則商標專用權是通過註冊產生的,其間經過了法定的程式和嚴格的審查,因此,商標專用權確立後,就應當在法律範圍內子以保護,即使是認為註冊不當的商標,在撤銷之前,也應如此。按照《商標法寶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第五款的規定,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或裁定,對在撤銷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不具有溯及力。

2、合理判定近似商標近似商標是指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上,與註冊商標相比較,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商標。判定近似商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主要從商標的音、形、義三方面,結合構圖、顏色及整體結構等因素,進行對比,採取隔離觀察、整體觀察、要部觀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判定。

3、正確判斷類似商品類似商品是指在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情況下,與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產企業、消費物件、銷售渠道等方面近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商品。

4、不以商品質量優劣為取捨商標是區別商品來源的標誌,有表明商品質量的功能,但不是主要功能;《商標法》的規定中,有監督商品質量的內容,但主要內容是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具體到侵權案件中,商品質量優劣不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

5、不以註冊商標所有人的違法使用為取捨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民事權利,註冊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其權利。如果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過程中,有違反《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的情形,可以適用相關條款處理,要求註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不影響對商標侵權的認定。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為他人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並不是均構成商侵標權:如果這種使用屬正常方式的使用,則不構成商標侵權。

7、綜合衡量其他因素在商標侵權案件認定過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還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標的知名度、顯著性和具體使用方式,商品的零部件與整體之間的關係、爭議商標所有入的主觀過錯程度等。由於個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對商標侵權的認定也會不一致。例如商標的知名度問題。一般來說,商標知名度越高,受保護的範圍就越寬,他人擅自使用時認定商標侵權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