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轉讓需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其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然後繳納轉讓規費。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並開始進行審查。5、商標局受理後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並向雙方下發《核准轉讓註冊商標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