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近似立體商標是什麼 | 近似商標合法嗎

商標 閱讀(2.29W)

一、近似立體商標是什麼,近似商標合法

近似立體商標是什麼,近似商標合法嗎

近似商標是指兩商標相比較,其中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相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就文字商標而言,一般需要結合音、形、義三個方面來考察。圖形商標則主要以外觀為準。一般說來,商標的音、形、義有一項近似即可判定兩商標近似,但還需結合使用,以市場實際賦予三者的權重具體分析。

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是商標侵權的重要形式,是不合法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二 、立體商標的表現形式

按照構成的不同,立體商標有四種表現形式:

1、與商品無關的裝飾性外形,這類立體商標的特點是商標與商品或服務之間沒有任何聯絡,僅僅是一個立體標誌。

2、帶有文字開圖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裝物形狀,如帶有凹形文字和圖形的香皂,這些凹形的文字和圖形與香皂的外型一起構成一個立體商標,這種有凸起文字的瓶形也可以成為一種立體商標,這類立體商標的特點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裝物的外形,一部分是凸起或凹進的文字這兩部分共同組成立體商標。

3、商品包裝物的外形,很特殊的包裝物外型,可以成為另一種立體商標。這類商標的特點是僅由商品包裝物的立體外形形成的商標。

4、商品本身外型,例如在國外註冊這類商標的有在打火機上特殊形狀打火機機的外型、在手電筒上註冊特殊形狀手電筒的外型。這類商標的特點是僅由商品本身的立體外形形成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