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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標權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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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註冊商標,法律規定了對其的保護,而很多時候其他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採取一些措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那麼,大家知道實踐中常見的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都有哪些?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侵犯商標權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這裡的“使用”指的是任何將商標與商品相聯絡的行為,主要是通過印製、壓模、噴塗等方式直接在商品上顯現商標或者是將顯現商標的物品附著在商品上,前者如無包裝肥皂上的商標,後者如大多數商品包裝上的商標。此外,將商標在商業文書、商業廣告中使用也屬於商標的使用。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作為商品經銷者,其經銷的可以是單一商品,也可以是成千上萬種商品,經銷者無法掌握每一種商品的商標註冊情況,也不可能分辨所有經營商品的真偽。因此,法律在規定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為侵犯註冊商標的行為的同時,為保護正當經營者的合法利益,法律對商品銷售者的侵權責任進行了特別規定,即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不能證明該商品的合法來源或是出於故意,即明知銷售的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

偽造是指在註冊人不知道、也未授權的情況下,通過抄襲摹仿方式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擅自制造一般是指製造商標標識者與該商標註冊人存在商標使用許可關係或者委託印製商標標識關係,但在該商標註冊人授權以外製造商標標識的行為。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此項行為通常被稱為“反向假冒”,其危害性在於妨礙他人對註冊商標的使用。

五、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根據有關部門的解釋,“誤導公眾”並不是要求發生實際的誤認,只要其使用方式有可能造成誤認就構成了侵權。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此項行為的前提是行為人存在主觀的故意,否則將不構成侵權行為。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此項行為並沒有確切的外延,實際上是對執法者的授權。有了該項授權,執法者就可以制裁那些上述行為之外的商標侵權行為,以防不法分子鑽法律的空子。

關於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本站小編根據相關規定,為大家整理出了上述比較常見的七種情況。實踐中,要是有上述行為之一,那麼就可以認定行為人構成侵權,那麼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