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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情形有哪些?

消費權益 閱讀(3.2W)

認定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首先要明確消費者依法知情的範圍、內容。即消費者依法應該知道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哪些真實情況。明確“知”的範圍,才能準確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消費者知情權大致分為三個方面的內容:

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情形有哪些?

(1)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基本情況。主要有商品的名稱、註冊商標、商品產地、生產者名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

(2)有關商品的技術指標等情況,主要是指商品的用途、效能、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使用的方法、使用說明書、檢驗合格證等。

(3)有關銷售善,包括價格和售後服務等。總體來說,凡是消費者在選購、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過程中與正確的決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聯絡的資訊,消費者都應有了解。作為消費者,其實現知情權主要有本種方式,經營者違反了這三種方式,均構成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一是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標明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即消費者知悉資訊,這也是經營者應當主動履行的義務。

二是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詢問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有關情況,即消費者主動獲取資訊。

三是消費者不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更重要的是,要知曉其真實情況,這種知曉真實情況,應當是限於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推出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同時,經營者有義務提供真實的情況,如果經營者提供的資訊不實,消費者可以主張交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