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已受理未發證的商標侵權糾紛如何處理的?

商標 閱讀(2.11W)

一、已受理未發證的商標侵權糾紛如何處理的?

已受理未發證的商標侵權糾紛如何處理的?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者或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

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侵犯商標權行為如何認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侵權糾紛發生之後就需要雙方及時的解決,如果解決不好就可以走法律的條款處理,其目的性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但在認定商標侵權時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據證明,只有確定侵犯才能要求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