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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處理方式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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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處理方式具體是什麼

商標侵權處理方式具體是什麼

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一般侵權案件由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級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侵權人所在地,是指侵權人住所、居所所在的 地方。

商標應當算一家企業的無形資產,是這家企業專有的。商標權也是指每家企業自己的商標的特有權力。對一家企業來說商標是企業的很重要的財產,可以算作企業的代表。然而有些企業就高度山寨著大企業的商標買東西。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的侵權,有關的當事人在問題的解決上會被處理,但是具體的處理方式,需要結合案件本身的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析,這樣才會有利於自己權益保障,以及有關部門的有效的解決,所以自己在此類問題的處理中一定要積極的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