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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商標續展註冊的步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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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商標續展註冊的步驟有哪些?

受理商標續展註冊的步驟有哪些?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 註冊證影印件

(5) 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法律法規

《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規定商標註冊的有效期限可以減少那些“死商標”的存在,有利於公眾對商標資源的利用。所謂“死商標”,指的是那些雖然註冊在冊,但註冊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標。由於註冊即產生專用權,所以雖然註冊人沒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這樣就違背了法律保護註冊商標的初衷。規定了商標註冊的有效期以後,若註冊人放棄了商標的使用,那麼當有效期滿且註冊人未提出續展註冊申請時,該商標將被註冊機關注銷,從而使得該商標能夠為別人所註冊、使用,發揮其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有關注冊商標續展的程式和方法就是上述這些,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商標續展的時間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如果在商標使得期滿後一年內沒有進行商標續展的,則商標管理部門是可以不予受理相關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