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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期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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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續展期是什麼意思?

商標續展期是什麼意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十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裡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二、申請商標續簽需要什麼材料?

委託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或者,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另外,申請人通過中國商標網網上註冊辦理網上申請。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註冊證影印件

5、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綜上所述,商標持有人拿到商標證書後,上面會寫清到期日,在到期前一年,就可以去辦續展,儘快的辦好可以防止逾期給自己帶上被動,導致商標被商標局宣告無效。而商標到期後六個月內,持有人還是可以去商標局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