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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如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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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可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局或者部分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的具體內容,請求人的名稱、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及侵權行為發生地等內容。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要通過委商標代理機構才能進行辦理。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投訴書。列明被投訴人、被投訴人地址、侵權事實、投訴要求、法律依據以及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電話、投訴日期、代理人相關檔案等。
(2)營業執照。交影印件的需要該企業加蓋公章。
(3)商標註冊證。交影印件的需經商標所有人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蓋公章。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或照片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
(1)被投訴人不明確的。
(2)所投訴的侵權事實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訴材料不齊全,超過三天沒有補齊的。
(4)超出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區域管轄範圍的。
(5)投訴人就同一事實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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