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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遭到搶注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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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遭到搶注應該怎麼辦

商標遭到搶注應該怎麼辦

(一)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註冊,我們可以通過對搶注者申請提起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註冊必經程式是為期3個月的商標公告期,這也是發現商標搶注的關鍵時期,商標在公告期,也就意味著該商標並沒有被獲准註冊,此情況下有異議者是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的提交商標異議申請。

(二)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通俗來說如果錯過了商標的異議期,沒能及時的提出商標異議,商標已經被核准註冊了,此時商標使用人士可以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搶注

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物件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充套件,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為,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

商標跟身份證一樣,雖然有雷同有相似,但是不可以一模一樣。如果商標被搶注,如果比較著急用的情況下,可以私下跟對方進行商議,跟對方買過來,但是也許對方會獅子大開口,如果不想那麼貴買,那麼可以到商標局進行投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