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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父母離婚撫養費

畢業生服務 閱讀(1.78W)
大學生父母離婚撫養費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父母有義務給付給大學生撫養費嗎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不給。我國法律規定,18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成年人應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滿足自己的經濟需求,而不用再依賴他人撫養。

現實生活中很多在校大學生都已經年滿18週歲,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們已然成年,按理說應該不需要父母的撫養,但事實上,很多大學生並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條件,他們不靠父母“資助”,根本就無法完成高等教育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