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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有效期滿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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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有效期滿了怎麼辦?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了怎麼辦?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註冊商標續展時,註冊商標所有人應當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續展申請,填寫《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繳納申請費,商標局核准商標註冊續展後,發給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對於明顯違反現行商標法律或有關規定的不予核准,駁回申請。

商標續展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應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

二、註冊商標代理費用多少錢?

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民事主體、自然人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1、依中國法律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這些主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不受其經營範圍的限制。

2、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這些主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必須以核准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經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外國企業或外國自然人,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按照自願的原則,可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本人親自去工商總局註冊商標需要到商標局註冊大廳辦理,需要繳納1000元費用。第2種是委託代理機構辦理,那就還需向代理機構繳納一定的商標註冊代理費用。

註冊商標到期之前可以申請續展註冊,續展註冊的有效期是10年。請求商標註冊機構代為註冊商標時,需要繳納一定的商標註冊代理費,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是由商標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協商確定的。如果是個人直接到商標局註冊商標,不需要交代理費,只需要繳納商標註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