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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有無時效的訴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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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有無時效的訴訟期限?

商標侵權有無時效的訴訟期限?

有的;

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並沒有對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作明確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此外,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二、商標被侵權怎麼辦

侵權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以下幾種,如果商標被侵權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協商其優點在於避免訴累、不傷和氣、可由競爭對手變為合作伙伴。

2、請求行政機關處理其優點在於程式簡便快捷、可以及時制止侵權。

3、向人民法院起訴其優點在於手段多、效力強,但程式複雜。

三、商標侵權的四個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侵權就是他人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侵害他人的權利,作為當事人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但這個保護時間也是有限制性的,如果超過了時效,那麼自己的權益將會消失,如果在提起訴訟,那麼將會失去勝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