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商標侵權是否需要更換企業名稱

商標 閱讀(1.24W)

不需要。商標侵權和企業名稱屬於是兩個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相互之間不受影響。商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約束,全國範圍適用。企業名稱受《工商行政管理實施條例》管理,有地區限制。
除非是著名的商標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不受損失,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要求相關的企業修改企業名稱。
如果相關的企業和商標不屬於相同行業,工商行政管理局也無法要求企業修改名稱。

商標侵權是否需要更換企業名稱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