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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 閱讀(2.97W)

當專利人申請了軟體的著作權以後,就要防止該軟體著作權受侵犯。但是,哪些行為是侵犯軟體權呢?這是專利人所需要了解的內容,這樣就能看出對方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軟體著作權。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的關於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一)承擔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2.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6.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二)承擔綜合法律責任的侵權行為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並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2.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3.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4.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
  5.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的。
  (三)軟體複製品有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軟體複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或者軟體複製品的發行者、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複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軟體的複製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該軟體是侵權複製品的,不承擔賠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儲存軟體等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2.使用者的權利。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權利: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資訊處理能力的裝置內;為了防止複製品損壞而製作備份複製品。這些備份複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並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複製品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複製品銷燬;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效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軟體。
  3.相似的開發。軟體開發者開發的軟體,由於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體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的軟體的著作權的侵犯。

綜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的關於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您在瞭解了上文的內容過後就能清楚的知道哪些行為是侵犯了軟體權的。如果您對軟體著作權還有什麼地方需要了解的,歡迎登陸本站網站在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