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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化肥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9.11K)
銷售偽劣化肥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1、主觀方面是故意;
2、主體為一般主體;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農、林、牧、漁等生產管理法規,銷售偽劣化肥等農用生產資料,致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行為;
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