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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資訊公開條例是為了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88W)

一、北京資訊公開條例是為了什麼

北京資訊公開條例是為了什麼

北京資訊公開條例是為了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政府資訊,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

二、資訊公開的流程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釋出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資訊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裝置,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資訊,由製作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由儲存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佈政府資訊公開指南和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並及時更新。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資訊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除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資訊。

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網路已經遍佈世界各地,人們可以較為快速的瞭解外面的資訊。國家對於資訊的公開,可以讓人們更加方便的瞭解到國家發展情景,以及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權利,使得政府的工作呈現透明性,督促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