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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換名怎麼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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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換名怎麼走手續?

(1)農村宅基地換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2)農村宅基地換名流程

1、準備所需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的,應該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

2、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準備好相關的申請變更材料之後,向村委會提出宅基證更名申請;

3、農村宅基證變更申請人向轄區國土所提交申請登記材料,材料齊全後,國土所出具《受理回執單》,加蓋國土資源部門公章,交由申請人簽字;

4、等待國土資源部門稽核;

5、稽核通過之後,完成宅基證更名,下發新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