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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暨市宅基地置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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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暨市宅基地置換流程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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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麼

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具體流程如下:

1、村委會提出收回申請

2、鄉鎮政府意見

3、國土局組織聽證後出具意見

4、附聽證紀要報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審批意見

5、以政府名義發宅基地使用權收回通知,當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國土局申請辦理登出登記,由政府進行登出登記。

6、接到通知三十日內未申請辦理登出登記的,公告登出土地登記。

7、未交回《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公告廢止。

農村閒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會隨意無償收回,只能是自願退出或者是置換,並且有相關檔案規定可以允許宅基地所有人通過合法途徑進行出售、置換、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