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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無人居住農村宅基地

宅基地 閱讀(3.34W)
收回無人居住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老家的空心房無人居住,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嗎

老家的空心房無人居住的,如果當事人已經搬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可以與村委協商有償退出宅基地,由村委與村民協商收回宅基地,而宅基地收回後當事人不能再申請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