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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宅基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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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宅基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搬遷宅基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農村宅基地進行徵收時,不同地區補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房屋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屋是人民的重要財產,一旦涉及到拆遷問題,必然關係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拆遷補償是指在徵地過程中,拆遷人對被拆除的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後,對該房屋合法拆除並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房屋產權所有人一定的補償。拆遷補償根據土地性質可以分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兩種。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拆遷補償款),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拆遷補償安置),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土地徵收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的宅基地如果面臨著拆遷的話,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肯定是能夠獲得一定的拆遷補償款項的,具體能夠獲得多少應當是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來進行確定的,但是不管怎麼樣肯定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