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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違法土地強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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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不受理違法土地強拆怎麼辦?

法院不受理違法土地強拆怎麼辦?

法院不受理違法土地強拆那麼就需要繼續的收集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賠償條例》第二十八條限定,只有人民法院具有強制拆遷權,政府強拆違法,能夠就其強拆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也能夠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請求糾正。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故違法拆遷造成的損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賠償義務機關進行賠償。

二、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指民事糾紛一方當事人,爭議的權利義務直接影響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民事權益。間接受本案影響的人,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提起訴訟。

2.有明確的被告。即原告必須指出被訴物件是誰,是某公民、某單位,還是某公司、企業。沒有明確的被告,法律關係無法證實,人民法院也無從開始審判活動。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訴訟請求指當事人通過訴訟想要達到的目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法土地被強拆在自己有異議的情況之下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如果在起訴時法院不受理,那麼代表著自己還不符合條件,或者是證據不齊全,所以,在此之前就需要多收集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