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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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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氣候的侵蝕,很多農村的住房成為了危房。一旦住房成為危房,會對房屋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危房需要得到一定的維修才可以繼續利用。那麼,危房改造申請程式是怎樣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危房改造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一、危房改造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確定農村危房改造物件,應按照以下程式操作:

申請受理。

鄉(鎮)人民政府或鄉(鎮)農村危改領導小組應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農戶申請工作。調查統計在冊的農危房戶的申請,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自行申請有困難的,由村民委員會組織人員幫助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理申請後應如實登記。

申請人應如實申報家庭基本情況,包括: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居住房屋危險等級情況、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年人均收入情況、是否接受過其他渠道的建房補助資金情況。同時,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

1、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補助申請表。

2、民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貧困程度相關證明。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調查核實。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走訪等方式,對申請人居住房屋危險情況、家庭基本情況、收支情況、是否受過其他渠道的建房補助資金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組織村民進行公開評議。

入戶調查時,至少有1名村幹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眾參加。調查人員和戶主應分別在調查表上簽字蓋章。在調查房屋危險程度時,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 (試行)》的標準進行評定,同時組織村民進行公開評議。房屋危險程度確定後,由鄉(鎮)家危改領導小組指派技術人員進行復核。

一榜公示。

調查核實結束後,村民委員會將調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村民聚居地進行公示。不符合補助條件的,應註明理由。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群眾有異議的,應及時核實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公示期滿後,及時將相關材料整理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

鄉(鎮)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審查。

鄉(鎮)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組織相關人員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危改物件進行戶戶見面,實地審查。對評議中爭議較大以及公示有異議的必須嚴格進行復查、核實。複查、核實完畢後,將符合補助條件的擬補助申請人名單、擬改造方式和擬補助標準張榜公示。

二榜公示。

在鄉(鎮)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村民聚居地對稽核結果進行公開。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群眾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複核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公示期滿後,及時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評審結果和相關材料整理彙總上報縣 (市、區)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經稽核不符合改造條件的,相關資料退回村民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通知申請人,並書面說明理由。

六、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審批。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彙總各鄉(鎮)情況,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組織重點複核及抽查,並對申請人、申請方式、補助資金作出審批決定。

三榜公示。

在鄉鎮(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村民聚居地對審批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群眾有異議的,及時組織調查核實並聽取當事人陳述。

批准改造。

公示期滿列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准成為當年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物件。不予批准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農村危房改造應該遵循的原則

危房改造應執行“三最兩就”原則,即“三最”,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兩就”,採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綜上所述,農村危房改造是一項需要從申請考察到最後執行都必須謹慎嚴格的程式,改造本身就是一項工程。在改造的過程中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指導性建議和技術方案。危房改造申請程式是怎樣的?需要居住當事人向當地政府提交相關的材料,在受理公示後才能得到批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