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徵收>

宜賓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1.6W)

近年來,四川宜賓加大對城市建設力度,建成區面積越來越大,一些原來郊區的農村變成了商品房。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土地被佔用的情況在所難免。農民失去物質生產資料,自然可以拿到相應的賠償。那麼,宜賓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大概瞭解。

宜賓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宜賓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1、土地補償費: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2、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二、宜賓徵地安置方案是怎樣的?

徵地後需要安置的每一個農業人口(除勞動力外)的安置費用不得低於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年產值的四倍。

徵地後有農轉非人員的,徵地單位支付的土地補償費應首先用於農轉非人員的安置(包括就業、住房和生活);安置補助費全部用於農轉非人員安置。徵地後沒有農轉非人員,多餘的勞動力和不能就業人員由被徵地單位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由被徵地單位組織管理和按規定使用。

徵地後對每個農轉非勞動力(即18至60週歲的男性村民和18至50週歲的女性村民)的安置費若低於6000至10000元,由徵地單位補足到該標準,可一次性支付給自謀職業的被安置人員。有單位願意接收安置且農轉非勞動力願意接受安置也可按此標準撥付給安置勞動力的單位。

確定安置人員的年齡以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徵地之日為準。在都市計畫區範圍內農轉非人員的倒遷住房,可以以貨幣安置辦法安置,也可由徵地單位報經政府批准後提供行政劃撥土地的房屋,每個農轉非人員可購買不超過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該類優惠住房,個別特殊情況,經土地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也可以實行自建。

綜上所述,對於宜賓市的一些農民來說,在徵地過程中最關心的是補償款金額。在宜賓農村土地賠償標準裡面,分了多個檔次。像土地補償費這個最大的補償專案,賠償標準為土地年產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費則按照人頭計算,如果耕地上面蓋有養殖用地農舍,政府也會折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