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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評估存在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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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已經是如今社會的一個熱點問題了,但是房屋拆遷的相關賠償一直是拆遷雙方很難一次性協商好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在進行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時候,存在了較多的問題。當事人只有比較充分的瞭解了存在的問題,然後才能對症下藥的進行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評估存在哪些問題

1、估價方法存在的問題

目前大多數城市房地產拆遷評估,採取基準價格結合成新、區位、臨街等係數來綜合確定拆遷價,該計算方法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精神以及《房地產估價規程》不符合。首先這是由於房屋的價格是由市場來確定的,不僅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數的影響,而且還受市場眾多因數影響的,往往後者的影響比前者大。例如:房地產周邊環境這一影響因素,同一房地產所處同一區位,但不代表周邊環境是相同的,這是因為房地產特性(個別性)決定的,因此我們僅僅以基準價格來測算房地產市場價是沒有說服力的。其次,《房地產估價規程》中也找不出“基準價格”一詞的由來,更談不上其計算的依據及科學性。

2、確定房屋基準價格存在的問題

房屋基準價的測算,首先是由政府來認定估價機構,後由該機構來測算,再由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確認其測算結果,實際上還是一種政府行為,擺脫不了政府的干預,因此房屋基準價還不是市場行為,不能準確反映市場房屋價格變化,甚至還存在著政府及其部門有意壓低基準價的行為。

3、房屋拆遷補償價存在的問題

(1)土地的補償價沒真正的體現。有些城市現行的房屋的拆遷補償價,是結合成新得出的房屋拆遷補償價,其最終結果也只能最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房屋這一物理本身固有的有形狀態價,而不能正確反映這一房屋實體帶來的經濟效用價值,更不能反映土地這一無形資產價,當然這一最終結果普遍反映補償價低這一結論。沒能充分地考慮房地產的容積率、建築密度等合理利用土地這一因數,而是將土地與房屋重置價合併計為基準價,以房屋的建築面積來測算,其結果必然導致同質同量同價的土地其容積率高、建築密度大的其土地價格高這一歪理;(2)政府部門干預較多,甚至於有的地方政府為了體現其政績,壓價、壓成本、坑民、損民、與民爭利有損政府形象的行為。

4、在房屋性質認定上存在的問題

由於我國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滯後於有些拆遷房,要其完備、完善有關手續,實在是強人所難。而有些城市一味強調手續的完善,在房屋性質的認定上刻板教條,不考慮實際用途和使用價值。其最終結果,導致不尊重歷史,不能反映房屋可以帶來更大收益這一客觀事實。

5、在安置房價格的確定上存在的問題

眾所周知,安置房是由拆遷人(一般由開發商)提供的,其價格的確定應是由開發商隨行就市,而被拆遷房是否也是完全市場價呢?當然是有差距的,首先在房屋的拆遷補償價的確定存在著問題、其次,安置房價格滯後於拆遷房(因存在著開發期),不是同一時點的價,這樣必然導致在安置房價、拆遷補償價之間存在著有失“公正、公平”性。

6、在房屋拆遷補償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房屋拆遷評估當然以市場價來評估,是公正合理的;但是,城市的居民經濟存在著嚴重的兩級分化問題,特別是拆遷範圍內的居民,他們是弱勢群體,大多為下崗職工、無業居民,有的長期生病臥床不起,生活來源靠子女及周邊社群居民來接濟,就是屋子很破,也能起擋風避雨的作用,一旦這些居民被拆遷,他們將失去原有的穩定生產、生活的秩序,當他們獲得拆遷補償費後,這一微薄的補償費能對他們又起什麼作用呢?一小套住房都購不起的。

以上六個問題就是在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評估中所存在的問題,但願可以在大家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不過現實中的情況可能有所不同,這就需要當事人能夠舉一反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大家還有什麼問題請在我們本站網站輸入關鍵字查詢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