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徵收>

寧波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3.03W)

我們知道我國的土地是公有制,很多人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和任何個人不能非法侵佔,但是有時候國家為了城鄉建設可能會佔用土地,這個時候就要徵地補償來減少群眾的利益,那寧波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寧波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青苗補償標準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三、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土地徵用在我國很常見,在徵地的過程中也出現過很多的糾紛問題,甚至出現很多肢體上的衝突,不管是執法人員還是人們群眾都受到了一定的損失,因此我國對於中國內地補償有了詳細的規定說明,保障在徵地的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