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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沒有寫違約後果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1.63W)

一、土地承包合同沒有寫違約後果怎麼辦?

土地承包合同沒有寫違約後果怎麼辦?

關於土地承包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這個問題,承包方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6條第1項的規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這就是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基本內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的發包方為了完成上級佈置的任務,建樣板田、示範基地等,不顧承包農民的意願,強迫他們種植某種作物;有的發包方為了發展農業產業化、實行規模經營等,強迫承包方統一耕種某種作物;有的發包方假借統一管理等名目,強迫承包方購買指定或代銷的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發包方即採取不正當手段強制推行,甚至砍毀承包方已經耕種的作物。當承包方按照發包方的強制要求耕種,產品出現賣難、減產等問題時,發包方又不予解決或者無力解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農民意見很大,有的還造成了社會問題。發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推行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讓農民真正看到實惠,決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對上述違約行為,發包方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二、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的5種情形

1、村民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村委會有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的權利,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7條規定,承包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所以村委會一旦發現村民不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的,是可以將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收回的。

2、村民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

承包期內,承包方村民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該自願的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村委會。村民不交回的,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是,如果村民全家只是遷入小城鎮落戶,村民還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依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村委會不得強制收回。

3、婦女結婚後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

婦女在孃家這邊有戶口並分到了土地,但結婚後在婆家那邊又取得了一份承包地,就擁有了兩份承包地,這種情況下孃家的村委會就有權收回承包地。

但是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村委會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村委會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村民自願將承包地交回村委會

承包期內,村民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村委會。村民自願交回承包地,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村委會。需要注意的是,村民一旦在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內就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了。

5、村民承包戶已經“絕戶”

土地承包以戶為單位,如果一個承包戶因為死亡全家都沒有成員存在,戶口已經被登出,那麼村委會理所應當將承包地收回。

村委會收回承包地的情形包括婦女結婚後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情形,村民自願將承包地交回村委會的情形,村民承包戶已經絕戶的情形,村民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情形,還有村民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