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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徵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土地承包 閱讀(1.84W)
非法徵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非法徵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都市計畫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都市計畫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主觀方面是故意;客體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