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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土地使用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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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首先是一種極具私密性的住所,它是以獨門獨戶的房子為表現形式。能夠擁有別墅的人不用擔心周圍鄰居是否會吵到自己,也不用與眾人上下擠電梯。別墅是一種高生活品質的體現也是財富的象徵。應當說從外表以及使用上來看別墅與一般的公寓式住宅不一樣,那別墅土地使用範圍是否又與一般公寓不一致呢,本站的小編為您細細解答。

別墅土地使用範圍是什麼?

一、目前別墅的國家政策。

國土資源部對別墅的定義:是指獨門獨戶獨院,兩至三層樓形式;佔地面積又相當大,容積率又非常低。容積率是指建築總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例如,在1萬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築總面積,其容積率為0.4。對於這一型別的別墅,國土資源部早在 《禁止用地專案目錄(2012年本)》 明確規定禁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專案,國家已經不會審批通過別墅房地產的土地用地了。 國土資源部全國各地將停止審批別墅類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對聯排別墅、低密度花園等類別墅專案的審批也將進一步控制。

實際的房地產市場之中, 雖然政策層面已明確給別墅供地下了“禁令”,一些開發商依然能在“曲線”獲得新的一般類住宅用地後,將地塊分成別墅區和普通配建區,通過縮窄樓距、大量配建等做法調整容積率,提高別墅佔地面積。 可以說,“禁墅令”實施十餘年來,以各種手法運作的“擦邊球”專案並不少見,不少城市用地資源浪費、規劃得不到落實的亂象依然無法杜絕。近年一些低密度、大佔地、高標準的在售別墅專案並未減少。一些業內人士反映,目前更多在售的“擦邊球”別墅專案中,把容積率做到1.01以規避限制也十分普遍。

二、別墅的土地使用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了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許可權為70年,別墅與一般公寓都屬於居住用地,所以一般別墅的土地使用期限為居住用地的70年。土地使用權期限從房地產商獲得該土地時起算。

別墅的花園面積問題。購買別墅通常附帶花園,花園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土地使用權歸購房者所有,並能夠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證;二是花園土地屬小區公用分攤土地,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在這種情形下,購房者只可能實際佔有、使用花園,但無法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證。因此,在訂立購房合同時,購房者應對此加以明確,並約定土地面積不足時的違約責任。

別墅的土地使用範圍具體要看房地產開放商的合同約定,理論上與一公寓的區別並不大。只是別墅在建築面積、容積率上面要優於一般的公寓,所以最顯著的區別還是在於別墅能提供更好的生活質量與水平。別墅的的土地使用年限與一般公寓並無差別。由於城市之中人多地少矛盾的突出,加上政府禁墅令的出臺,別墅在城市之中已然變成了稀缺資源,同時加上人們對高生活品質的追求,所以二手別墅的價格猛漲不跌。別墅土地使用範圍的整理就到這裡,希望對大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