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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如何辦理?

土地承包 閱讀(3.2W)

土地使用證是公民對土地合法使用的憑證,它對於土地使用人來說十分重要。房屋的買賣、土地徵收賠償等事項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證。在房屋交易之後,除了房產證之外,土地使用證也需要更改名字。那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如何辦理?本站小編將通過以下 文章為您詳細說明,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如何辦理?

一、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如何辦理?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同轉移,需提交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書遺失或者損毀的,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土地證過戶需要的材料、費用:

辦理者需攜帶現房主身份證、以上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如果你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辦理土地證攜帶土地證原件,如原房主未辦理土地證還需到的檔案室調取原房主的房改價格審查表一份,按照上的的1%收取。

二、土地使用證過戶程式: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我們知道,土地使用證與房屋產權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兩種重要檔案,兩者缺一不可。一旦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土地使用證與房屋產權證上的名字也應進行變更。土地使用證的更名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