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土地承包合同怎麼寫
甲方:某某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某某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1、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1000元承包給乙方。
2、合同期限從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
3、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10000元,在某年某月某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4、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100畝(平方米)。
5、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7、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8、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某某
乙方簽字:某某
見證人:某某
年 月 日
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的內容有: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5、“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6、“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7、“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8、“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二、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然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如果需要獲得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的話,需要向承包該土地的相關機構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才能獲得集體土地的使用權,進而農民集體才能夠在該土地上進行勞動,對應獲得的收益才屬於農民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