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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的拆遷流程是什麼

房屋拆遷 閱讀(2.53W)
違章建築的拆遷流程是什麼
律師解析:違章建築的拆遷流程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作出限期拆遷決定,送達決定書;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召開聯席會制訂執行措施;作好被拆遷人最後一次說服工作,張貼強拆公告實施強拆。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儲存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