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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拆遷款糾紛怎麼解決?

拆遷安置 閱讀(3.27W)
家裡有拆遷款糾紛怎麼解決?

一、家裡有拆遷款糾紛怎麼解決?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2、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

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

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二、房屋拆遷糾紛案件怎麼解決?

1、行政裁決:

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

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拆遷款糾紛的主體可以劃分為兩種型別,第一種型別是家庭成員內部之間的拆遷款糾紛,第二種型別就是實施拆遷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被拆遷人之間的外部糾紛,外部糾紛和內部糾紛的性質不一樣,所以在處理的時候所選擇的方式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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