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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拆遷如何補償的?

拆遷安置 閱讀(1.5W)
一般房屋拆遷如何補償的?

一、一般房屋拆遷如何補償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裡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裡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獎勵性補償費

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

二、房屋拆遷補償方案中應該有幾種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房屋徵收中最常見的補償方式,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被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貨幣的形式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價值給予補償的方式。被徵收房屋價值,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條款來評估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支付的補償款可以等於或高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但不得低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

貨幣補償是一種簡便易行的補償方式,付清補償款後幾乎沒有後續問題。是徵收人最願意接受的一種方式。為鼓勵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各地往往通過提高補償標準的方式吸引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

2、產權調換

所謂產權調換,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用自己購買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權補償給被徵收人,並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與用於產權補償的價值進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徵收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價值均由相應的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產權調換方式通常是由於被徵收人無其他住房或者不願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選擇搬至徵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幾年由於房屋價格持續上漲,而徵收人提供的房屋價格相對適中,導致被徵收人更樂於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

3、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

在徵收補償中,對被徵收房屋一部分實行貨幣補償,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即是貨幣補償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這種補償方式,在法律實務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實行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面積的建築面積與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很難正好相等;即使相當,也可能在結構上不相同,需要進行價格結算。因此,這是就需要通過貨幣補償的形式,對產權調換補償不足部分加以補償。

房屋在被拆遷之後肯定是可以獲得一筆補償費,一般在補償時除了房屋的價值補償之外,對於搬遷費,安置費都是需要合理的支付;所以,拆遷方在進行拆遷時一定要與被拆遷方協商好,儘可能保障到被拆遷方的利益,但不同的房屋所存在的補償費就會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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