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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扶貧建房國家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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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精準扶貧建房補助是按兩個方面來補貼的,以陝西為例:

農村扶貧建房國家怎麼補償?

1、易地扶貧搬遷住房面積上:各地搬遷群眾建房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以60、80、100平方米戶型為主,最大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2、資金補助方面:採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補助2.5萬元、舊宅基地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人均補助2萬元。

關於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問題

按照上級的規定,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納入了易地扶貧搬遷的農戶,在人均建築面積不越過25㎡/人的情況下,可享受如下補助政策。

一是17182元/人的建房補助款(按扶貧系統鎖定的人口數為準)。

二是附屬設施建設補助款2萬元/戶。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