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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符怎麼辦?

補償標準 閱讀(1.57W)

      在接受土地徵收之後,被徵收土地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對於土地損失進行補償。目前法律上是允可徵收的一方和被徵收的一方對補償的金額進行私下的協商,但是最終明確的補償數額需要在土地徵收的標準內。但是有一些徵收方就利用被徵收的一方對於補償標準的不清楚,最後確定與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一樣的方案,侵害被徵收的一方的利益。

與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符怎麼辦?

      第一,明確土地徵收補償的時候,首需要先知道對於土地徵收的補償標準是包括土地補償的費用、安頓整置的補助費、附帶著物品的補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構成。

      第二,對於上面各種對於徵地而確定的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是由市政府以及縣政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而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的方案來確定的。

      最後,按照明確的標準來進行賠償時需要依據特殊的情況,譬如按照相關規定來交付的對於土地補償的費用、安頓整置的補助費用,還不能使需要安頓下來的農民維持原本就有生活水平的,那麼在具體的實踐中的做法是增加安頓整置的補助費。

      不過,正常來說,少於土地徵收補償的標準方案是屬於侵害被徵收人的權益,被徵收的一方可以積極採取以下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找政府進行協商。一般來說,發現對方的確是違反相關規定的,那麼建議你可以先和對方進行協商,明確雙方之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這樣就能更好的節省雙方的時間以及精力。

      2、找政府的相關部門進行處理。要是和開發商、政府的相關部門因為這個引起糾紛與矛盾的,在協商之後還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可以積極找政府進行裁決。

       3、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正常來說,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提起訴訟的一方需要上交相對應的證據資料,譬如上交當地的土地管理條例,對方決定的對於土地徵收之後的陪償方案等。

      最後,因為土地徵收的賠償與被徵收的一方的利益有直接關係的,要是被徵收的土地比較多的,那麼就是說將會損失更多利益,因此建議你可以在必要時採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處理。而且,要是你對當地的土地徵收之後的陪償標準有疑問的話,可以在必要時找個比較專業的律師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