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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對承租人的補償

補償標準 閱讀(2.35W)

房屋拆遷對承租人的補償
1、作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賃關係,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遷後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拆遷人就必須對被拆遷人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須與被拆遷人即原房主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拆遷對承租人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