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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杭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哪些因素確定的

補償標準 閱讀(2.5W)

一、餘杭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哪些因素確定的?

餘杭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哪些因素確定的

餘杭區徵地補償標準是依據土地型別、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二、簽訂徵地補償合同書的注意事項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 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4、約定違約責任。一般來說,徵地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徵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三、家庭內部如何分配徵地補償費?

1、補償款的發放原則。補償款按照家庭為單位發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積確定補償款。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原則上誰“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時其作為家庭成員分配到了應有的一份土地)誰就有權利分到錢,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2、出嫁女分配問題。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徵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孃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徵用給予補償款的,出嫁女應當獲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時分配的土地面積的補償款,在家庭獲得土地補償款後應分給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徵用的,出嫁女沒有隨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贍養父母的,出嫁女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

3、兄弟之間分配問題。一是共同贍養父母的情況下,父母的土地補償款兄弟之間平均分配。二是簽訂“生不養死不葬”協議的情況下,由贍養父母的兒子負責贍養父母,父母的土地補償款由贍養者獲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誰贍養誰耕種的原則,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誰種父母的地誰獲得土地補償款,農民樸素地認為父母去世後誰種父母的地,就視為父母在生前對將來可能發生土地徵用補償等問題進行了交代、分配。

餘杭區整個區域範圍內的徵地補償標準不會是一樣的,本區的市民們應該都是最清楚的,大家看到的別人拿到的徵地補償款跟自己的差別非常大,對於這樣的結果沒有必要覺得不公平,最簡單的例子,拆遷上千萬元的房子和幾十萬元的房子補償款不會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