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2021年徵地補償糾紛應該怎樣處理

補償標準 閱讀(2.32W)

一、對徵地補償不滿的解決辦法

2021年徵地補償糾紛應該怎樣處理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徵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徵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

4、對土地徵收補償不滿,現階段農民可運用土地補償標準爭議裁決機制,解決土地補償標準爭議。

二、徵地的含義

徵地,是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簡稱。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式強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並根據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被徵地者一定的貨幣補償。土地被徵收後,其所有權屬於國家,不再屬於農民集體。

三、農村徵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

徵地是我國在進行基礎建設和相關的公益性建設時,對濃醇土地進行徵收的一種徵地行為。相關的被徵者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和當地的徵收標準讀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發生這類糾紛時,可以到相關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相關的行政複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