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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小型水利程徵地補償標準有什麼要求?

補償標準 閱讀(7.16K)

土地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在其使用和規劃國家都有著較嚴格的規定。當土地的權屬發生變化時,用地的一方需向原有土地權屬人進行一定金額的補償。小型水利程作為一種較特殊的建築物,其補償辦法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小型水利程徵地補償標準結合我國現行法律為大家作詳細的介紹,希望你在碰到相關的法律問題時能夠幫助到你。

我國對小型水利程徵地補償標準有什麼要求?

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國家能源局聯合釋出《關於加大用地政策支援力度促進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意見》,從改進用地報批、支援辦理先行用地等方面,加大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用地的保障和服務。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明鬆表示,一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受到位置和地形條件的影響,前期勘探、論證的時間較長,用地有特殊需求,意見為此改進了用地報批的方式。

將實行差別化的用地政策,允許水庫、水電建設用地報批時,可不再暫時用地規模和聯合用地規劃指標,解決用地報批難的問題。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用地特點、用地型別,分類明確用地報批要求,分類報批確保合法合規用地。

對於公眾關心的徵地補償標準,此次意見明確,水利水電工程徵地補償,耕地佔補平衡,與鐵路等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專案同等政策。

將同時要求各地逐步核算徵地補償開展並列入專案總投資,水利、水電徵地補償和其他建設專案同地同價,取消原來水利水電工程耕地,按地方規定標準70%至80%的收取規定,耕地財產跟其他專案執行同一標準,更好維護群眾權益,促進資源保護政策的落實。

由於水利、水電專案大多需要佔用大量的建設用地規劃規模和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意見提出,支援水利水電工程先行用地的辦法,確保專案及時開工建設。

對於國家審批核準的重點水利水電專案,只要具備一定前提的條件,允許工程建設範圍內的道路橋樑、生活園區等施工前期準備工程和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申請先行用地。對於地方核准批准的水利水電專案,凡納入經批准的全國中型水庫建設規劃,並經有關流域機構稽核同意的水利專案,納入經國家批准的國家水電發展規劃的水電專案,都允許辦理徵信用地。

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現行法律對小型水利程有著較為特殊的補償標準。正是由於其規劃時間長,施工時間等特點而進行補償的。但其用地標準必須經過國家的相關部門審批才予以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