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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賠付有哪些補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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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賠付有哪些補償的方式?

拆遷賠付有哪些補償的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物件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

二、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房屋徵收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我國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是會出現徵用到公民土地的情況,那麼為了補償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是會在徵用後支付相應的徵地補償款和安置補助費用等,具體的補償金額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以及政策來決定,如果在進行補償款發放時出現糾紛,也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