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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規劃徵地補償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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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鄉鎮規劃徵地補償法是怎樣的?

鄉鎮規劃徵地補償法是怎樣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農村公路徵地政策是怎樣的

1、農村公路建設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公路技術等級,並符合有關標準規範和省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相關要求。

2、重要農村公路建設專案應當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一般農村公路建設專案可以直接進行施工圖設計,並可以多個專案一併進行。農村公路建設專案重大或者較大設計變更應當報原設計審批部門批准。

3、任何組織或個人不準以修路的名義向村民集資,修路的費用將由國家以及當地政府共同出資解決,同時也不允許徵用農村免費勞動力。

民事主體依法獲得的土地或者是房屋若是被徵收,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費的。徵地的主體一般是政府或者是單位,徵地的主體在落實具體的徵收農田的工作時,首先需要確定徵地的範圍。房屋被徵收,首先需要確定房屋的市場價值,然後需要等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