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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性質的債權可否轉讓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27W)
人身性質的債權可否轉讓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人身性質的債權不可以轉讓,這是屬於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具有人身性質的債權應當是專屬於債權人本身的債權,如家庭成員間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等。
債權是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也稱為債權關係或者債的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