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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後的債權可以質押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96W)
轉讓後的債權可以質押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轉讓後的債權可以質押。
只要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是權利,屬於法律規定可以設立質權的權利就可以進行質押。
債權轉讓一般指債權讓與。
債權轉讓,也叫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