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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期限 | 6個月

如果企業發生經營困難的,想要破產重整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企業和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個月。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式得到批准時,就是開始時間。依據《公司法》。

破產重整期限 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