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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債權轉讓後利息如何計算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07W)

(一)利息計算截止日:法院受理企業破產申請之日,不是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
(二)利息計算開始日:
1、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確認開始日。
2、有法院判決書的,按判決書的判定確認開始日。
3、法院判決書明確規定利息計算開始時間為判決書生效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條,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九條 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十條 商業銀行依法接受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但法律規定其有關業務接受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機構監督管理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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